遼寧長安網(wǎng)訊 近日,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段文龍在法庫縣人民法院呈報的《關于為民營經(jīng)濟發(fā)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上批示:"法庫法院在服務和保障民營經(jīng)濟發(fā)展相關工作上認識高、行動快、措施有力,為全市法院樹立了榜樣,具有積極的示范引領作用。下一步,要深入調研、完善機制、強化服務、突出辦案實效和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將《意見》落到實處。"
11月22日,法庫縣法院迅速召開黨組會議、院務會,組織黨組成員、中層干警集中傳達學習段文龍批示精神,與會人員就如何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好批示精神進行討論,并結合《意見》對法官結對幫包企業(yè)進行任務分解。
法庫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林提出,段文龍院長的批示是對法庫縣法院工作的肯定和鞭策。并就如何貫徹落實好批示精神,提出三點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到人民法院是黨領下的審判機關,要切實服務和保障中心大局工作,促進民營經(jīng)濟健康發(fā)展。同時,要轉變司法理念做到從管制型向服務型轉變,從糾問式向商談式轉變;確保舉措落地、落實、落細,讓民營企業(yè)能感知、有溫度、見效果。同時,要推動構建新型的"親""清"法商關系,提升司法服務水平;開辟司法服務"綠色通道",為民營企業(yè)提供高效便捷、全流程的訴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