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一名村干部,卻多次受到刑事處罰。出獄后搖身一變成了鄉(xiāng)村“大佬”:會車小糾紛持鐮刀、鎬把追趕毆打,遇有過節(jié)舊識三次毆打,競拍土地派人威逼恐嚇競爭者,言語不和用尖刀刺傷對方左眼……
9月20日,遼寧省新民市人民法院依法對侯某、張某某等5人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故意傷害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侯某、張某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各處罰金30萬元;其余3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四年不等,并處罰金。
5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沈陽中院院長段文龍主審該案,并進行公開宣判: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現(xiàn)場
【罪狀】從村干部到黑惡勢力的轉變
在新民的“江湖”中,“大佬”侯某的傳說很多。
侯某原系遼寧省新民市大柳屯鎮(zhèn)某村村民委員會主任,曾因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多次受到刑事處罰。
侯某刑滿釋放后,非但沒有痛改前非,反而糾集張某某、吳某某、李某某、安某某等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侯某則成為該惡勢力集團的“大佬”。
只要反對過侯某,或者跟他有過過節(jié)的,都挨過打,挨過整。
——會車小糾紛拿鐮刀鎬把打人
2017年4月,吳某某駕駛白色CRV吉普車搭載侯某、張某某,與劉某某駕駛的黑色現(xiàn)代轎車會車時,因遠近光燈調整問題發(fā)生矛盾,侯某、吳某某、張某某等持刀、鎬把等械具對劉某某進行毆打,造成劉某某頭部、胸部、牙齒受傷。當發(fā)現(xiàn)被害人劉某某車上的人員許某欲報警時,侯某、吳某某、張某某用拳腳對許某進行毆打。
經(jīng)沈陽正泰司法鑒定所鑒定:劉某某牙齒部分缺損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許某頭皮挫傷、右上肢軟組織挫傷、右下肢軟組織挫傷、左下肢軟組織挫傷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遇到有過節(jié)舊識實施三次毆打
侯某與郭某曾因瑣事結過“梁子”。為了出這口惡氣,侯某就“下令”:再遇郭某必下重手。
2016年4月,侯某、吳某某、單某某(2016年6月死亡)、溫某某(在逃)等人在新民市公主屯鎮(zhèn)某村委會西側遇到郭某。隨后,侯某等人對郭某進行毆打。在強迫郭某回村的途中,“不解氣”的侯某、吳某某再次對郭某進行毆打。回村后,侯某、吳某某伙同他人第三次對郭某實施毆打。
經(jīng)沈陽正泰司法鑒定所鑒定:郭某雙眼部挫傷、口唇粘膜破損,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嚇跑競爭者以低價競拍村土地
2017年4月,新民市大柳屯鎮(zhèn)某村村委會欲將300多畝開荒地對本村村民進行發(fā)包。侯某等人聞訊后,來到新民市大柳屯鎮(zhèn)某村競拍現(xiàn)場。
抵達現(xiàn)場后,李某某與溫某某(另案處理)向在場村民揚言“誰都不許投標,只讓王某某投標”,現(xiàn)場村民迫于侯某等人的壓力不敢投標。最后,王某某如愿以底價競得土地后,又通過加價競拍的方式再次進行發(fā)包。
而所獲利益均由侯某和李某某進行分配,參加人員均獲得數(shù)額不等的所謂“獎金”。
——一言不合尖刀刺傷對方左眼
2016年11月,張某某與村民梁某某因參加宴席時言語不和產(chǎn)生糾紛。隨后,張某某拿出一把尖刀將梁某某的左眼部、腹部、膝蓋等多處扎傷。
經(jīng)沈陽正泰司法鑒定所鑒定:梁某某外傷致左側眼球缺失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左膝蓋、左腹壁外傷創(chuàng)口致瘢痕形成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嚴懲】惡勢力團伙五名成員悉數(shù)獲刑
9月20日,新民市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系以被告人侯某為首實施的惡勢力集團犯罪。被告人侯某等人參加并組織實施了對被害人郭某、劉某某及許某的兩起不法侵害,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社會秩序,依法構成尋釁滋事罪;在新民市大柳屯鎮(zhèn)某村村委會土地發(fā)包過程中,被告人侯某等人以威脅、恐嚇等軟暴力手段阻止其他人員參與競拍,并在其認可的競拍人競拍成功后,對競得的土地對外高價轉包,并從中非法獲利,破壞了市場競爭的公平性,構成了強迫交易犯罪。各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均應依法懲處,涉及多個罪名的應數(shù)罪并罰,涉案違法所得應依法追繳罰沒,并對被害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綜合考量被告人侯某、吳某某、張某某等人在新民市大柳屯鎮(zhèn)地區(qū)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本案認定為惡勢力集團犯罪。新民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侯某、張某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各處罰金30萬元;其余3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四年不等,并處罰金。
5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沈陽中院。
11月28日,沈陽中院院長段文龍擔任該案的審判長并主審,經(jīng)審理認為:原審法院綜合考慮上訴人的具體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jié),以及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在新民市大柳屯地區(qū)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在法定刑幅度內(nèi)依法從嚴判處刑罰,符合相關法律及政策要求。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民事賠償合理,審判程序合法。二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