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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塔市法院10分鐘內審結首個刑事速裁案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馬靜 記者 馮羽竹 | 發(fā)布時間: 2019-01-22 10:16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燈塔市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在2018年年末首次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在10分鐘之內審結被告人富某危險駕駛一案,完成庭審程序并當庭宣判,此舉提升了審判質效。

  根據(jù)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富某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zhí)勤交警當場查獲。經(jīng)鑒定,富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7.8mg/100ml。因該案符合被告人認罪認罰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等法定條件,燈塔市法院依法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在立案第二天對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為保證被告人合法權利,法院指派律師出庭為其辯護,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實均無異議,認罪認罰,依據(jù)刑事訴訟法速裁程序的法律規(guī)定,不再進行法庭調查,縮短辦案期限,降低訴訟成本,提高訴訟效率。法院在充分聽取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意見的基礎上當庭宣判。

  法院認為,被告人富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富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繳納罰金,可依法從輕處罰。結合檢察院量刑建議書、認罪認罰具結書,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富某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該案依法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理,提高辦案效率,使被告人得到從輕處罰,有效化解社會矛盾,讓正義的實現(xiàn)進一步提速,實現(xiàn)了刑事審判公正與效率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