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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我省基層普法工作好經驗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記者 李瀅樂 欒嵐 文并攝 | 發(fā)布時間: 2016-08-22 10:07
  編者按: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開局之年。
 
  為做好新形勢下普法宣傳工作,宣傳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大力營造人人講法、共建和諧的法治文化氛圍,切實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各地基層開展了獨具特色
的普法形式。
 
  通過基層普法,越來越多的百姓樹立了法治觀念,懂得了要依法辦事、依法表達訴求。
 
  基層普法就像一道陽光,覆蓋了全省大地。
 
  【背景】
 
  從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的普法教育持續(xù)到今天,我國已經進入第七個五年普法計劃。普法教育由最初的普及基本法律知識發(fā)展到宣傳樹立法治理念,到如今的“要求普法宣傳教育機制進一步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進一步增強,依法治理進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觀念和全體黨員黨章黨規(guī)意識明顯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基層法律宣傳工作正在扎實穩(wěn)步地推進。
 
  法治的推進、完善過程中,基層不僅實施著最艱巨的普法任務,而且為全國的普法教育工作積累了大量的現實經驗??梢哉f,沒有基層的努力實踐,我國的法治也不能真正地貫徹落實。
 
 
  【聚焦】
  普法進社區(qū):律師掛職社區(qū)副主任
 
  社區(qū)普法是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
 
  通過社區(qū)普法,社區(qū)居民法律知識增長了、法律意識增強了、法律行為能力提高了,依法參與社區(qū)管理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了,對社區(qū)各項事務依法管理的水平也進一步增強了。



進社區(qū)開展法律服務
 
 
  律師進社區(qū) 普法助居民
 
  8月12日,一個普通周五的上午。
 
  高濤律師來到了沈陽市沈河區(qū)皇城街道翠生社區(qū),開始了他新的工作,如今他有一個新的職務——社區(qū)副主任。
 
  記者看到,在沈陽市沈河區(qū)皇城街道翠生社區(qū)的律師工作室里,擠滿了人。居民們自覺排著隊,耐心等待什么,走近一看,原來是高濤律師正在為居民免費提供法律咨詢。一對母女正在向律師咨詢老人離婚后房產分割的相關事宜。另一老人則拿著一盒藥,準備向咨詢如何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老人利益。
 
  記者在社區(qū)律師工作室里看到,社區(qū)統(tǒng)一懸掛了《律師工作室》標牌,公開律師聯(lián)系方式,方便群眾聯(lián)系。實行定點、定時服務,社區(qū)律師每月工作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 
 
  “家門口就有律師了,有了小高,可以幫我們解決許多煩心事。”前來咨詢的67歲的周大爺拉著遼寧乾開律師事務所高濤律師的手,高興地說。就在上個月,高濤出面調解,幫周大爺家解決了因為管道漏水引起的鄰里糾紛。
 
  記者發(fā)現,一上午的時間,前來咨詢的居民主要涉及到房產問題、離婚財產分配、遺產分割、養(yǎng)老保險、購房糾紛、經濟債務糾紛等各個方面,對于居民提出的問題,高濤都結合他們的實際情況一一予以詳細地解答,解決群眾困惑。
 
  “這個副主任給我們幫了很多忙”
 
  翠生社區(qū)黨委書記何麗介紹說:“律師進社區(qū),解決了很多我們社區(qū)干部不能解決的問題,每次律師來咨詢,都會吸引很多居民前來咨詢,幫助我們解決很多實際問題,給我們幫了大忙。”
 
  何麗告訴記者,律師服務定期走進社區(qū),協(xié)助社區(qū)做好法制宣傳工作。針對社區(qū)居民反應集中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咨詢、普法知識講座,協(xié)助社區(qū)做好普法宣傳,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豐富居民的法律常識。
 
  不僅是法制宣傳工作,何麗說,律師還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政策法規(guī)、申請條件、辦理程序等相關問題的咨詢,協(xié)助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困難群眾,切實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目前,沈河區(qū)司法局“律師進社區(qū)”活動已揭幕掛牌全面啟動,在全區(qū)111個社區(qū)派駐專業(yè)律師,實現了“一社區(qū)一法律顧問”區(qū)域全覆蓋。制定了《社區(qū)工作室律師工作職責》,采取定點、定時的服務模式,為社區(qū)群眾提供優(yōu)質高效滿意的“零距離”法律服務。
 
  沈河區(qū)法援中心主任錢錫斌告訴記者,律師進社區(qū),是司法行政職能向基層社會和廣大群眾延伸,滿足基層組織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的重要實踐,是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的重要舉措,是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平臺,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途徑。
 
  法律變成歌聲飄進百姓心里
 
  近日,在桓仁滿族自治縣桓仁鎮(zhèn)東山社區(qū),“心聲合唱團”舉辦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普法宣傳晚會,在炎炎夏日中用特殊的方式為市民們上了一堂豐富而生動的普法宣傳課。
 
  當晚,在臨時布置的演出場地后方,印有“法律在我心中,幸福伴你一生”字樣的幕布顯得尤為醒目。晚上19時,演出正式開始,雖然天氣悶熱,但并沒有阻擋市民們觀看晚會的熱情,一曲《走進新時代》拉開了晚會的帷幕,活潑靈動的快板配合著韻律十足的管弦樂演奏將現場的氣氛完全調動起來,贏得觀眾一陣陣鼓掌聲和喝彩聲。
 
  據東山社區(qū)工作人員介紹,東山社區(qū)“心聲合唱團”舉辦這場晚會的目的就是要向大家宣傳“學法、懂法、守法、利國、利民、利家”的主題思想,用文藝演出的形式為大家普及法律知識。
 
  普法進鄉(xiāng)村:讓法律走近村民身邊
 
  全省廣大基層普法部門緊緊圍繞平安創(chuàng)建工作,把法治宣傳向基層社區(qū)、農村延伸,向社會困難特殊群體延伸,基于基層百姓的需求,實實在在向人民群眾送法律、送服務、送溫暖、辦實事、解難題。



記者采訪律師工作站情況
 
  “法律顧問站”為村民辦實事
 
  去年4月份,朝陽縣柳城街道南林皋村村民何某因荒山承包合同糾紛到法律顧問站咨詢,由于糾紛涉及到盛果期的大片果園,糾紛有進一步激化的趨勢。為平息矛盾,法律顧問站工作人員不但按照法律要求詳細地向何某進行了解答,而且嚴肅地指出了其處理糾紛的不正確的做法,使其受到了法律教育,明白了按照法律辦事的道理。
 
  這個案例僅僅是朝陽縣開展基層法律顧問站建設的一個縮影。
 
  據記者了解,自2014年11月以來,朝陽縣把基層法律顧問站建設作為依法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舉措,擺上重要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在完成綜合試點的基礎上,不斷拓展覆蓋面,取得良好的建設成效。
 
  法律顧問站建設工作啟動以來,堅持整合資源,力求節(jié)約,依托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對現有的設施進行改造和完善,實現了(統(tǒng)一名稱、統(tǒng)一制度、統(tǒng)一臺賬、統(tǒng)一辦公設施)“四統(tǒng)一”,為法律顧問站開展工作創(chuàng)造了必要條件。
 
  聘請當地業(yè)務素質較高的退休老法官、老檢察官、老警官、老司法所長、老公證員和律師或法律工作者,即“五老一律”進站擔任法律顧問,確保工作質量。并在縣移動公司開設法律顧問站微信互動平臺,建立法律顧問站微官網,延伸對政府和群眾的法律服務觸角,各法律顧問站還發(fā)放了法律服務聯(lián)系卡。
 
  開展“一村一大學生”普法活動
 
  為進一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民主法治村”工作的深入發(fā)展,加大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力度,讓普法工作向農村傾斜,實現農村法制宣傳滿覆蓋,并彌補農村普法力量不足的現狀,改善農村普法隊伍的結構,錦州市凌河區(qū)利用周末時間開展“一村一大學生”農村普法宣傳活動,多名大學生走進農村,對廣大農民朋友進行法制宣傳。
 
  在遼寧工業(yè)大學,學校從大學生黨員中選拔出幾十名品學兼優(yōu)、具有一定理論功底的普法志愿者組建大學生普法宣講團,經過統(tǒng)一培訓后,利用課余時間分組分片深入到凌河區(qū)5個街道29個社區(qū)為轄區(qū)內的居民開展普法宣傳志愿服務活動。
 
  大學生普法宣講團成員為使普法宣傳活動內容更“貼地皮兒”、形式更“接地氣兒”,主要以與社區(qū)居民群眾民生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為主,結合社區(qū)居民平日生活中經常遇到的涉及離婚、鄰里糾紛、遺產分割、民間借貸、產品三包、損害賠償、商品房糾紛等與百姓生活緊密相關的民事案件,通過發(fā)放普法宣傳手冊、普法宣講、案例分析、現場問答互動、法治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面對面、點對點地將抽象的法律條文靈活清晰地展現在社區(qū)居民面前,在豐富社區(qū)居民群眾業(yè)余文化生活的同時,寓教于樂,普及社區(qū)居民的法律知識,培育社區(qū)居民的法治思維,提升社區(qū)居民的法律素質,增強社區(qū)居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法治漫畫成為普法新方式
 
  “‘法治宣傳長廊’不僅可以美化農村環(huán)境,也成為全鎮(zhèn)法治宣傳的載體。”近日,在鐵嶺市鐵嶺縣新臺子鎮(zhèn),工作人員介紹了該鎮(zhèn)在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中,繪制的農村“法治宣傳長廊”。
 
  據了解,“法治宣傳長廊”已經遍布新臺子全鎮(zhèn)各個村屯,在緊鄰村道的居民房墻面上,隨處都能看見以漫畫與文字相結合的一幅幅與法律法規(guī)相關的宣傳畫。
 
  “漫畫,我們老百姓一看就懂。”“圖文并茂,淺顯易懂。”采訪中,村民們紛紛表示這種形式能更直觀地了解、學習法律、法規(guī)。
 
  鐵嶺市昌圖縣以現有的居民休閑聚集廣場為依托,建設了70余處普法長廊;在農村,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為依托,建設了30余處農村法治文化廣場。
 
  在鞍山海城市牌樓鎮(zhèn),法治文化創(chuàng)建活動被輻射到全鎮(zhèn)的每個角落,法治機關、法治小區(qū)、法治路、法治廣場、法治公園、法治學校、法治村,由點及面、條塊結合、層層推進。
 
  【延伸】
  基層普法仍需提升“內功”
 
  近年來,隨著基層普法的不斷深入,基層普法形成了一定的經驗和成效,但由于普法工作本身屬于一種宣傳教育活動,是傳播行為的一種,所以在基層普法過程當中,還是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普法人員專業(yè)素養(yǎng)不足
 
  基層普法工作者隊伍一直都存在人才缺口問題?;鶎悠辗üぷ鲗I(yè)人員主要靠當地司法所的部分工作人員進行,一般工作中只局限于簡單的宣傳,缺乏靈活、有效的創(chuàng)新能力。 
 
  另外,在經濟發(fā)達地區(qū)或者大中城市,基層普法人員的專業(yè)性多數還是有保障的,但在縣級市和鄉(xiāng)鎮(zhèn)村屯,眾多普法工作者大都是非法律專業(yè)畢業(yè),他們雖然工作經驗很豐富,但專業(yè)程度還有一定差距。個別普法工作者由于專業(yè)素質不高,未能更好地履行職責。 
 
  特別是村鎮(zhèn)里的普法干部,多數都由村干部兼任,這些村干部本身工作任務就很繁重,普法工作在他們眼里,就變得沒那么重要了。
 
  普法內容與現實脫節(jié)
 
  在我國既有的法律框架內,幾乎所有的法律都有普及的需要和必要。但不同地區(qū),不同歷史時期,普法的內容和重點都是有所不同的。
 
  在部分地區(qū)普法宣傳中,突出的內容幾乎全部都是行為法,也就是約束性和制約性法律,如注重實體法的介紹而輕視程序法的宣傳;重視守法教育而輕視用法教育;重視義務教育而輕視權利教育。普法的重點很多都在于公民義務的遵守,而對公民權利的內容涉及不多或不具體。
 
  同時,部分基層地區(qū)普法仍然存在的一個誤區(qū),那就是普法普及的是對法律知識的識記和認知,實際上,受時代影響,當今的普法應該是意識形態(tài)和思想觀念的普法,普及的法治觀念和理念,讓人從法律的角度看問題,學會用法律來解決問題。
 
  普法形式缺乏新穎性
 
  基層普法多采用在公共街路和場所擺攤咨詢、在團體組織知識競賽等方式進行,這些以往常用的普法內容跟互聯(lián)網內容比起來,空洞乏味,趣味不足,形式老舊難以調動群眾的學法積極性。  
 
  在農村,常常會看到 “普法宣傳車”這種流動式普法形式,在早期它確實能吸引一部分愛看熱鬧的村民,但是村民已經不再滿足于“小冊子”、“灌輸式”的教育模式,需要的是那種直觀的、時髦的、形態(tài)多樣的普法方式,如微信公眾號、微博發(fā)布、手機報、以及應用客戶端app等形式。 
 
  此外,當有新出臺的法律法規(guī)或條例要開始施行的時候,普法宣傳工作為了配合,往往開展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但法規(guī)宣傳過后,就被放在一邊,群眾對法律的了解和使用就存在了片面性。



沈陽市沈河區(qū)法援中心主任錢錫斌為社區(qū)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