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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快遞販賣“泰勒寧” 販賣者依法被判刑

來源:遼寧長安網(wǎng) | 作者:記者 邵小桐 | 發(fā)布時間: 2021-02-04 12:13

  遼寧長安網(wǎng)訊?2020年7月14日,某平臺的“跑腿”王某在送貨途中被公安機關截獲,讓王某震驚的是自己運送的竟然是毒品——泰勒寧。

  當晚王某在平臺上接到跑腿訂單,在某KTV門前從一名男子手中,接過一個黑塑料袋包裝的物品。按照平臺要求,王某并沒有打開查驗,對包裝拍照后,就開始了派送。

  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發(fā)現(xiàn),在KTV門前給王某泰勒寧的正是曾因販賣毒品受過刑事處罰的李某。2020年7月14日,吸毒人員銀某通過微信聯(lián)系李某,欲從李某處購買泰勒寧。李某為牟利,先從朋友依某手中低價購買9板泰勒寧,后以高價轉賣給銀某。銀某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在某跑腿平臺下單,以“跑腿”的方式取送泰勒寧。

  2020年11月30日,沈陽市沈河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構成販賣毒品罪對該案提起公訴。12月23日,沈河區(qū)人民法院判決李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