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實施辦法》和省高級人民法院、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推進審級職能定位改革的部署要求,12月18日,沈陽市皇姑區(qū)人民法院舉辦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下基層法院“準確查明事實,實質化解糾紛”職能學理與實踐研討座談會,為皇姑區(qū)法院高標準、高質量推進職能定位改革工作共同把脈問診、發(fā)表真知灼見?;使脜^(qū)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延軍,沈陽中院副院長陳青出席會議。
皇姑區(qū)法院院長陳林就“庭審優(yōu)質化”專題進行了主題發(fā)言,并就法院加強與律協(xié)溝通聯(lián)動,提高訴訟文書質量和庭前會議水平提出對策建議。到會代表、專家學者及相關部門人員聚焦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要求,以“訴源治理、繁簡分流、庭審優(yōu)質化、事實認定技能訓練”四個專題為切入口,就新形勢下基層法院如何深入落實“準確查明事實,實質化解糾紛”職能定位要求進行了深入地探討和交流,為該院下一步深入推進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動和指導作用。陳林表示,開展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深化訴訟制度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持和創(chuàng)新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把“四級兩審制”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實踐探索?;使脜^(qū)法院將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法院關于開展審級職能定位改革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聚焦重點難點、精心組織實施,努力讓司法更加親民、訴訟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確保改革取得扎實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