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興城市人民檢察院未檢檢察官前往一起強迫勞動案件被害人于某的家中進行家訪,了解其近一段時間的生活、學(xué)習(xí)情況。
該案被害人于某系未成年人,去年上半年,于某在某地打工時,被犯罪嫌疑人楊某等人強迫無償勞動長達半年之久。案發(fā)后,于某身心均遭受了嚴重傷害,同時犯罪嫌疑人至今沒有給予賠償,于某的生活陷入困境。興城市檢察院接到該條線索后,立即按照司法救助程序開展調(diào)查取證、走訪等工作。及時啟動了司法救助程序,發(fā)放救助金一萬元,用于解決于某及其奶奶生活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