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昨日獲悉,沈陽警方在公安部、省公安廳的統(tǒng)一指揮下,歷經(jīng)一年多的縝密偵查,成功偵破公安部督辦“2018-229號”毒品目標案件,打掉了一個以劉建某、劉興某為首的運輸、販賣毒品犯罪團伙,共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56人,查獲收繳毒品冰毒44.72公斤、毒資131.7萬元、仿制手槍1把及子彈10發(fā),查扣運輸毒品車輛7臺。此案的成功告破徹底切斷了一條從廣東省通過陸路、海路經(jīng)遼寧省輻射到東北三省運輸販運毒品的地下通道,有力地打擊了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囂張氣焰,鏟除了一個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巨大毒瘤。
2017年9月,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偵禁毒大隊獲得案件線索,有人在市內(nèi)販賣毒品冰毒,且交易量較大。根據(jù)案件線索,和平公安分局刑偵禁毒大隊立即展開調(diào)查,深挖毒品來源。經(jīng)縝密偵查,警方最終查明這是一個組織機構(gòu)嚴密、分工明確的運輸、販賣毒品團伙,該團伙主犯劉建某(男,56歲)、劉興某(男,57歲)、趙某某(男,37歲)三人多次駕車從廣東省購買毒品,并運輸至沈陽,之后再由王某某(男,47歲)、洪某某(男,58歲)、楊某某(男,36歲)等人向周邊省市大肆販賣。
鑒于案情重大,沈陽警方向省公安廳進行了匯報,省公安廳將該案上報至公安部后,該案被列為部督“2018—229號”運輸、販賣毒品目標案件。為此,沈陽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省公安廳的協(xié)調(diào)部署下,專門成立了由沈陽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和平公安分局禁毒大隊組成的專案組,全面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專案組歷時6個多月,行程數(shù)萬公里,多次往返遼寧、山東、廣東等省市,最終將該團伙的犯罪事實及犯罪嫌疑人的落腳點和藏毒地點全部查清。
2018年4月初,專案組獲得該團伙準備再次購買大量毒品并運回沈陽的信息后,立即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并組織警力兵分三路對該團伙成員展開抓捕行動。同年4月25日,第一抓捕小組按照計劃連夜駕車趕到山東省煙臺港進行蹲守,最終在濱州高速公路休息區(qū)內(nèi)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某駕駛的車輛截停并將其抓獲,當場在其駕駛的車輛后備箱內(nèi)繳獲冰毒25公斤。
隨著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的落網(wǎng),第二、第三抓捕小組也同時展開全面收網(wǎng)行動。4月26日,第二抓捕小組在沈陽市和平區(qū)萬科城附近將團伙成員劉興某抓獲,繳獲毒資30余萬元。隨后,該團伙的下線王某某、洪某某、楊某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wǎng),共繳獲冰毒5.42公斤。與此同時,第三抓捕小組在廣東省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于4月26日、5月8日,先后將藏匿在廣東省佛山市、揭陽市的團伙主犯劉建某及毒品供貨人陳某某(男,46歲,廣東省陸豐市人)抓捕歸案,共繳獲毒品冰毒14.3公斤,扣押毒資100余萬元、運輸毒品車輛3臺,繳獲仿制手槍一把及子彈10發(fā)。
目前,該團伙的劉建某、劉興某等3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運輸、販賣毒品罪被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其他19名違法人員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