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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居者有其“安”——新民市檢察院行政檢察監(jiān)督推動危樓拆除重建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汪立新 本報記者 邵小桐 | 發(fā)布時間: 2025-05-13 09:53

  “我們終于有了一個安心的家!”近日,在新民市一棟新落成的住宅樓內,居民老張一邊熱情地招呼前來回訪的檢察官進屋,一邊介紹著新房。

  但是一年前,老張居住的這棟房子卻存在墻體開裂、承重梁開裂、鋼筋裸露銹蝕等情況,有著嚴重的安全隱患。

  那么從危樓到新房,這背后有著怎樣的檢察擔當?

  居住房成危樓

  2024年上半年,新民市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部門收到一則“檢護民生”問題線索,群眾反映新民市某小區(qū)一棟居民樓樓體出現(xiàn)多處開裂,樓內仍有部分群眾居住,有關行政機關一直沒有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

  接到線索后,新民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遼寧省行政檢察業(yè)務專家高廣權與行政檢察部門主任劉茂一同前往現(xiàn)場查看。

  “這個樓的樓體出現(xiàn)開裂已經有兩年時間了,有時候樓頂或墻面會有磚瓦脫落,大家從附近通過總是提心吊膽的?!笨吹綑z察官現(xiàn)場調查,幾位居民過來反映情況。高廣權和劉茂看到,樓的一側緊鄰著一條馬路,是居住在里面的居民外出的必經之路,附近沒有任何警示標識。

  據了解,該棟住宅樓共有居民45戶,一樓是門市房和車庫。近兩年,相繼出現(xiàn)墻體開裂、承重梁開裂、鋼筋裸露銹蝕等情況,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高廣權和劉茂又先后到住宅樓所在的街道辦事處以及行政主管部門了解情況。據介紹,2023年12月,經專業(yè)機構檢測,認定該樓“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但由于居民與行政機關就搬遷及相關補償存在爭議,危樓改造工作進展緩慢?!靶姓幾h不應該成為阻礙危樓改造的根本性原因,不僅讓居者有其屋,更應該讓居者有其‘安’屋。”走訪調查結束后,高廣權在向院黨組提交的調查報告中寫道。隨后,新民市檢察院將該案作為行政檢察監(jiān)督案件立案。

  除危險解問題

  該院首先從群眾反映的磚瓦脫落問題著手,先消除“小危險”,確保群眾的出行安全。

  2024年2月,新民市檢察院向行政機關制發(fā)檢察建議,督促履行監(jiān)管責任,保障居民居住權益。幾天后,行政機關對檢察建議予以采納,立即在住宅樓下周邊設置了警示標志,并在緊鄰樓房的那條必經之路上搭建了臨時的安全通道。

  由于居民對補償存在爭議,部分住戶拒絕搬離,該樓無法封閉。并且,部分群眾已經準備“找上級反映情況”。高廣權找到該棟住宅樓的“樓長”,耐心勸導并積極釋法說理,安排行政檢察官與樓長共同做群眾的思想工作。

  為推動危樓盡早重建,2024年3月,新民市檢察院邀請新民市政府、主管行政機關、原開發(fā)商、居民代表及代表委員舉行公開聽證?!拔壹已b修才不到三年,還很新,補償標準不能同十多年的房子一樣吧?”“我們一樓是商戶,需要考慮營業(yè)損失……”聽證會上,各方充分發(fā)表意見。經過一番商議,各方最終達成一致,確定了“由原開發(fā)商在原址進行重新建設,居民按照原面積進行回遷,對裝修情況逐戶鑒定并補償,重建期間對居民安置和營業(yè)損失給予合理補償”的解決方案。

  一周后,45戶居民及商戶全部與政府簽訂回遷補償協(xié)議。2024年3月31日,該樓開始拆除重建。

  關注更多房子

  在新民市黨委、政府的支持下,重建工程進展得很順利。2024年9月末,群眾拿到了新房的鑰匙,緊鑼密鼓地裝修后,大家還在自己的新房子里過了個好年。

  “轄區(qū)其他的房子安全嗎?”危房改造后,新民市檢察院還與新民市住房和城鄉(xiāng)更新局舉行了座談,并決定以該案辦理為契機,對新民市住房安全問題開展摸底排查,推動將老舊危樓修繕改造納入工作日程,讓更多的百姓能安居樂業(yè)。

  新民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石敬昆告訴記者:“該案的辦理是該院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做實‘檢護民生’的一個縮影,以檢察監(jiān)督推動一件件小事解決、一系列問題化解,讓人民群眾可感受、能體驗、得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