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全力開展好“雷霆治爆”百日專項行動,迅速形成“全民治爆”的良好氛圍,葫蘆島市公安局制定出臺了《群眾舉報涉爆涉槍違法犯罪獎勵標(biāo)準(zhǔn)》。據(jù)悉,根據(jù)群眾舉報線索查破涉爆涉槍重大案件或取締非法制販槍爆違法物品窩點的,一次最高可獎勵10萬元。
在5月10日至8月20日開展的專項行動中,葫蘆島公安以“四個一批”任務(wù)目標(biāo)重拳打擊涉爆違法犯罪活動,即快偵快破一批涉爆違法犯罪案件,打擊處理一批違法犯罪人員,整頓吊銷一批違法違規(guī)企業(yè),清查收繳一批非法爆炸物品。
《群眾舉報涉爆涉槍違法犯罪獎勵標(biāo)準(zhǔn)》明確:查破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xué)品等重大案件的,視情況給予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獎勵。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xué)品窩點的,視情況給予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獎勵。
舉報電話
葫蘆島市公安局0429-110
連山分局0429-3171061
龍港分局0429-3172110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0429-3175111
興城市公安局0429-5151110
綏中縣公安局0429-6122678
建昌縣公安局0429-7217123
南票分局0429-4192901
楊家杖子分局0429-44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