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英杰,這個罪名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這個罪名強調的是犯罪嫌疑人必須有主觀上的故意,客觀上的銷售行為以及銷售數額的額度限制。”
“上訴人上訴提出的鑒定結論是否存在瑕疵?”
“我認為鑒定結論不應采信?!?
“我也同意這個觀點”
“有沒有重新鑒定的可能?”
……
2月10日9時15分,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趙林、董英杰和因外地親屬來連在家自行隔離的王麗媛三名法官,利用手機在三個不同地點進行一場特殊的案件合議。
據了解,這是一起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涉及銷售品牌商品殘次品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的問題,該案已于春節(jié)前開庭審理,處理結果對大連市此類“商品”的銷售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是否構成犯罪具有風向標作用。承辦法官通過網上檢索,尚未發(fā)現類案。該案的審理將對大連市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打擊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
距離并沒有產生阻礙,經過近50分鐘的熱烈討論,合議庭對被告人的量刑形成一致意見,該案將于近期公開宣判。
自實施彈性工作制以來,大連中院黨組一直要求各部門認真研究如何在當前形勢下開展審執(zhí)工作,做到物理隔離不亂串、居家辦公不停歇,這場特殊的合議正是落實院黨組此項工作部署的具體舉措。
在疫情防控期間,大連中院全面推進網上辦公辦案模式,在立案、信訪、調解、審判等各方面實現全流程覆蓋,充分體現了“服務大局有力度,司法為民有溫暖,公正司法永在線”,努力為打贏這場戰(zhàn)“疫”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