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資,農民工笑了
遼寧長安網訊 一張張樸實的臉洋溢著樸實的笑容,一雙雙長著老繭的手數著本該屬于自己的血汗錢。“老朱被判了,我們的錢有著落了?!?月12日,百余名農民工高興地來到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取回了包工頭拖欠他們好幾年的工資。
時間回到2011年3月,朱某某掛靠在岫巖滿族自治縣某建筑公司,先后承包岫巖多個小區(qū)建筑項目的部分工程,雇傭百余名務工人員施工。工程完工后,開發(fā)商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朱某某卻沒有立即支付務工人員的工資,而是為個人購買房產、汽車、投資其他工程等。2014年1月13日,岫巖滿族自治縣勞動監(jiān)察大隊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書,指令朱某某限期5日內支付務工人員工資,但朱某某并未履行。
2014年3月1日,岫巖滿族自治縣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朱某某涉嫌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案。在公安機關和法院的協調下,朱某某陸續(xù)支付大部分工資,但尚有近40萬元沒有支付。2015年4月,本案第一次庭審后朱某某逃匿。直到今年1月15日,朱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后的朱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過錯,并在第二次庭審之前,委托家屬代為支付全部欠薪。
岫巖縣法院審理認為,朱某某其行為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2月9日,法院依法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8萬元。這是岫巖縣法院首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宣判,宣判后,朱某某表示不上訴。
在工資發(fā)還儀式上,刑事審判庭法官就農民工如何更好地通過合法渠道理性維權問題提出建議,告訴農民工在自己權益受到侵害時要第一時間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公安機關、法院等職能部門反映問題,不要輕信他人虛假承諾而耽誤最佳處理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