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5月15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2017年度沈陽法院優(yōu)秀案例新聞發(fā)布會,并從評選出的24件年度優(yōu)秀案例中選出15件進行發(fā)布,其中5件為首次評選公布的基層法院優(yōu)秀案例。2017年全年,沈陽兩級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23.47萬件。此次評選出的優(yōu)秀案例涉及毒品犯罪、食品安全、車位租賃、商標權保護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和沈陽振興發(fā)展密切相關的諸多領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發(fā)布會上,15件案例的主審法官分別針對案件具體情況作了詳細介紹。記者了解到,此次評選呈現出了三個特點:首次將基層法院納入優(yōu)秀案例評審范圍,共評選基層法院優(yōu)秀案例12件;案例評選程序更加完善,參評案例全程匿名隱名,并經合議庭自薦、院庭長審核、高校法律專家和市中院審委會委員評審以及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等多程序篩選;優(yōu)秀案例更具代表性,有的案例注重解決審判疑難問題,有的案件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還有很多案例在服務審判、弘揚法治、彰顯正義等方面獨具特色。
沈陽中院政治部主任、新聞發(fā)言人聶雪松表示,司法案例作為總結審判經驗、詮釋法治精神的重要載體,在推進法治進程、加強教育引導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強司法案例工作是沈陽兩級法院在新時代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切實選擇,也是促進司法公正、推進法治進程、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