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wǎng)訊?漫漫冬夜,要說人犯煙癮,是有點難受,但挺一挺也就過去了。但為了買包煙醉駕行車近20公里,最終發(fā)生交通事故,將面臨刑事處罰就得不償失了。
車輛受損嚴重
12月21日凌晨2時10分許,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平山交警大隊事故處理員于學君接到一起單方事故報警,一輛遼A牌照小型轎車從遼陽向本溪方向行駛至北臺工作站時,先撞到了檢查站的標牌,然后又撞上路邊大樹,車輛受損嚴重,未造成人員傷亡。
于學君勘查完現(xiàn)場后,讓駕駛?cè)诉M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儀顯示該駕駛?cè)嗣?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180毫克,達到了醉酒駕駛標準,遂將其帶至平山交警大隊接受進一步調(diào)查。通過進一步抽血鑒定,確定駕駛?cè)嗣堪俸辽褐芯凭扛哌_230.5毫克,為嚴重醉酒駕駛。
酒精檢測
待駕駛?cè)司菩押?,民警對其進行訊問,結(jié)果讓民警哭笑不得。
該駕駛?cè)诵胀?,事發(fā)時前一天,王某與朋友從沈陽出發(fā)到遼陽縣一處農(nóng)家樂游玩,晚間喝酒至半夜,其他朋友已熟睡,王某煙癮發(fā)作,兜里沒煙,便開車外出買煙,他沿著省道106線一直開出來20余公里都沒找到小賣店,最后開到了遼陽與本溪交界處,因車輛操作不當先撞標牌、再撞樹,造成車輛嚴重受損的交通事故。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正等待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