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群眾“疏肝理氣” 為基層“活血化瘀”
省司法廳捐資5萬元推動樺樹甸子村“法治小康”建設
本報訊 10月20日,省司法廳黨組書記、廳長林志敏帶領廳直屬機關黨委和省司法廳戒毒管理局、廳公共法律服務處的有關負責人,來到桓仁滿族自治縣五里甸子鎮(zhèn)樺樹甸子村指導駐村扶貧工作,并參加該村法治文化廣場建設啟動儀式,代表省司法廳捐款5萬元支持“法治小康”建設。
據悉,樺樹甸子村法治廣場依托于該村綜合文化廣場項目,進一步突出了“法治”特色,旨在倡導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營造全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打造法治化的發(fā)展環(huán)境、村居環(huán)境,結合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特點,用法治文化為人民群眾“疏肝理氣”、為基層社會“活血化瘀”,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保駕護航,提供法治支撐。
林志敏一行參觀了該村的五味子、人參干燥基地,鼓勵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堅持“企業(yè)+農戶”的發(fā)展模式,進一步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壯大村集體經濟,打造自主品牌,帶領全村群眾齊心協力奔小康。
在樺樹甸子村村部,林志敏詳細了解了該村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情況和村兩委建設情況,并與鎮(zhèn)村干部、桓仁縣司法局領導,以及省司法廳駐村工作隊展開座談。
座談會上,林志敏要求,要扎扎實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真正把整改落實貫穿于主題教育的始終。縣、鄉(xiāng)司法行政機關要幫助該村做有成效的實事,主動開展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行動、一次律師進村解難題行動;“法治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標志,要結合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工作職責,通過精細化的服務、個性化的疏導,把各種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
要進一步發(fā)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制定好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提高抵御風險能力,不斷夯實脫貧攻堅戰(zhàn)的產業(yè)基石,激活村級集體經濟的造血機能,提高村兩委解決自身問題、帶領群眾共同奔小康的能力。要加強村級黨組織自身建設,“幫錢幫物,不如幫助建個好支部”,要把夯實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同脫貧攻堅有機結合起來,發(fā)揮黨支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培養(yǎng)一批農村致富帶頭人,提升黨組織和黨員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能力。
樺樹甸子村委會主任李光輝向林志敏一行介紹了村集體經濟發(fā)展情況,重點匯報了落實“兩不愁三保障”要求情況,并對省司法廳的長期支持和駐村工作隊的無私奉獻表示由衷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