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謀劃 大膽嘗試
日前,記者從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沈陽法院速裁程序試點工作在推動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優(yōu)化司法資源配置、提高審判效率、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等五個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2014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授權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沈陽在內(nèi)的18個城市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同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同年11月,按照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沈陽市委政法委的部署,沈陽法院正式啟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沈陽中院作為試點工作的重要成員單位,院黨組高度重視,將其作為一項重要的民心工程、一項司法改革的實踐探索,指導各基層法院精心謀劃,大膽嘗試,扎實深入地開展試點工作。目前,兩年的試點工作結束,得到了最高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沈陽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據(jù)介紹,為有效推進速裁程序試點工作,沈陽中院成立了領導小組,統(tǒng)一安排部署試點工作,主要以“三個突出”著力推進。一方面是突出以點帶面,有序推進。先期確定大東、于洪、新民3個基層法院為試點法院,出臺實施細則對速裁程序的適用進行規(guī)范,制作了適用速裁程序各類文書的模板,為全面推廣打下良好基礎。另一方面是突出跟蹤指導,注重實效。為此沈陽中院專門組織召開了兩級法院速裁程序推進會,總結分析試點法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第三方面是突出溝通協(xié)調(diào),協(xié)同推進。2015年5月,由沈陽中院牽頭完成了沈陽市公、檢、法、司四部門《啟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指導意見》的會簽工作,對11種罪名各自的受理案件標準、適用范圍和條件作出明確規(guī)定,速裁程序開始在各基層法院全面試行;8月完成了市委政法委、公安、檢察、法院、司法五部門《關于沈陽市適用速裁程序辦理刑事案件實施細則》的會簽工作,對各機關的職能分工、辦案流程作了進一步細化和規(guī)范。
目前,沈陽法院開展的速裁程序試點工作取得了五方面的顯著成效。
一是速裁程序適用率高,有效實現(xiàn)案件繁簡分流。速裁程序試點以來,從2014年1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沈陽全市各基層法院共適用速裁程序審結案件2441件,涉案被告人2525人,適用速裁程序案件占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單處罰金案件的34%,超過了省、市政法委適用率達30%的指標要求,適用比例呈現(xiàn)不斷提高并趨向平穩(wěn)的態(tài)勢。適用速裁程序審結的案件占全部一審刑事案件的16%,有效實現(xiàn)了案件的繁簡分流。從適用罪名上看,《試點辦法》規(guī)定的11類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的犯罪中,危險駕駛罪數(shù)量最多,占速裁案件總數(shù)的57.6%。危險駕駛罪最高刑期為拘役六個月,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此類案件更有利于從快打擊危險駕駛犯罪。
二是輕罪輕刑,充分體現(xiàn)量刑激勵。《試點辦法》規(guī)定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均為犯罪情節(jié)較輕,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依法單處罰金的案件。從刑種上看,判處拘役刑過半,成為速裁程序適用最多的刑種。據(jù)統(tǒng)計,適用速裁程序審結的案件中,判處拘役1511人(不含緩刑),占速裁案件判決總人數(shù)的60%;判處有期徒刑(不含緩刑)178人,占7%;判處管制、單處罰金、免予刑事處罰的共159人,占6%;判處緩刑的677人,占 27%,非監(jiān)禁刑的適用比例為33%,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三是簡化流程,縮短了辦案周期。沈陽中院與沈陽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和市司法局充分進行機制對接,不斷加強實踐磨合,合力解決了一些實踐中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起“偵、訴、審、執(zhí)”的快速運行機制,實現(xiàn)案件集中移送起訴、集中審理的集約化訴訟模式。以往一件普通的危險駕駛案件從法院立案、開庭到宣判,最快也需要20個工作日,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一般在受理后七個工作日內(nèi)審結。適用速裁程序案件期限內(nèi)審結比達91%,有個別案件因為調(diào)解、補充證據(jù)等原因一般也會在10個工作日內(nèi)審結。審理期限的縮短有效減少了被告人的羈押時間,避免了被告人的“交叉感染”和“罪刑倒掛”。
四是集中審理,提高了審判效率。適用速裁程序可以將幾個甚至十幾個案件集中進行開庭審理,不再進行法庭調(diào)查、法庭辯論,每個案件僅用3至5分鐘左右就可審結,一般當庭宣判。速裁案件的當庭宣判率達到93%。速裁程序節(jié)約了審判資源,使審判人員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疑難復雜案件中,實現(xiàn)了“繁案精審,簡案快審”。
五是上訴率低,服判息訴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據(jù)介紹,沈陽中院速裁程序試點以來,被告人上訴的案件18件,上訴率僅為0.74%,遠低于中期評估時全國2%的平均水平。被告人提出上訴的原因主要是為留在看守所服刑,在二審又撤回上訴。目前,僅一名被告人認為原審量刑過重上訴,該案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是拘役四至五個月,被告人簽署了具結書,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法院判決拘役五個月,被告人認為應判處拘役四個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點評:
“遲來的正義非正義”,這句古老的法諺體現(xiàn)了審判效率對司法公正的影響,訴訟拖延會使公平正義大打折扣。刑事速裁程序體現(xiàn)了公正與效率并重的價值取向,體現(xiàn)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設計理念,是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具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