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張笑忱,被評為“全省偵查監(jiān)督十佳檢察官”“全省優(yōu)秀公訴人”“遼寧省人民滿意政法干警”“遼寧好人·最美人物”,榮立個人三等功兩次、二等功一次,他所在的部門被評為“遼寧省青年文明號”。
2008年,張笑忱考入盤錦市興隆臺區(qū)人民檢察院。2009年1月,他被分配到偵查監(jiān)督科工作。在從事偵查監(jiān)督工作的兩年里,他的辦案能力很快得到提高,參與辦理了160余件審查逮捕案件,其中包括“某金店搶劫案”等一系列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重視細節(jié) 任勞任怨
2011年8月,張笑忱被抽調至盤錦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520專案”綜合組工作,負責匯報記錄、材料管理、撰寫報告、統(tǒng)籌協(xié)調等工作。職務犯罪引導偵查對于他來說是全新的挑戰(zhàn),但是他沒有絲毫退縮,而是在不斷學習、不斷總結中前進。
張笑忱堅持“用證據說話”的原則,善于思考,重視細節(jié)。
他在引導偵查的過程中,共形成12萬字的討論記錄,起草各種報告及線索總結10萬字,出具補證意見數(shù)百條,為后續(xù)提起公訴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此外,張笑忱還參與保管2萬余頁的書證原件,專案結束后移交、返還、歸檔12個卷柜的材料,均未出現(xiàn)差錯。
抽絲剝繭 認真辦案
2011年3月,張笑忱被任命為興隆臺區(qū)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成為一名國家公訴人。在辦案中,他本著對法律負責、對當事人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辦理每一起案件。
在辦理祝某等5人系列入室盜竊案中,他細致審查每一個證據細節(jié),通過抽絲剝繭,發(fā)現(xiàn)其中一名嫌疑人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行為,最終將該事實一并起訴,使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
他辦理了數(shù)起具有社會影響的大要案,包括楊某等15人販毒案、原廳級領導周某某職務犯罪案。在辦理周某某案件中,張笑忱認真審查卷宗材料中的每份證據,并先后多次到看守所進行訊問,最終形成了5萬字的庭審預案,確保庭審順利進行,最終,周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該案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服務群眾 情系群眾
作為人民檢察官,張笑忱弘揚孺子牛、拓荒牛、老黃牛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牢記為民的根本宗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更好地服務群眾、解決群眾實際困難上。
在他所辦理的一起故意殺人案件中,被害人王某因瑣事被犯罪嫌疑人殺害,被害人有父母需要贍養(yǎng),還有未成年的女兒需要撫養(yǎng)。張笑忱主動溝通,積極協(xié)調,為王某家人爭取到司法救助金。
記者手記
沒有驚天動地的壯舉,張笑忱憑著對檢察事業(yè)的深情摯愛,憑著對公平正義的堅守,10多年來,恪盡職守、無怨無悔,用實際行動樹立起當代檢察官的良好形象,詮釋著人民檢察官的深刻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