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以來,沈陽市公安局北站地區(qū)分局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夯實黨風廉政建設基礎,結合實際制定“四項舉措”并不斷深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深化黨組主體責任落實,提供組織保障。分局黨組研究制定了《北站地區(qū)分局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召開中層領導及全體民警參加的不同形式的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會議精神。簽訂了黨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科室所隊負責人落實主體責任的責任狀。
深化紀委監(jiān)督責任落實,確保落實到實處。分局加強紀檢室力量,認真籌劃2016年度工作,查隱患、找對策,確保隊伍不發(fā)生問題;開展隊伍思想狀況分析研判,及時發(fā)現存在問題;深入排查廉政風險點,及時消除問題隱患。
深化作風建設整治活動,解決具體問題。分局召開全局警示教育及紀律作風整頓大會,引導民警以警示教育為契機,多方面、多角度查找問題,逐一進行整改。分局組織紀檢、督察、政工等部門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從隊伍正規(guī)化建設、工作紀律作風等方面入手,解決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深化軟環(huán)境建設專項整治活動,分局以窗口單位行政效能、發(fā)展環(huán)境、工作作風為整治重點,從加強民警的民本意識、服務意識、大局意識入手,不斷加強教育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