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黃艷春,1984年出生,2009年參加工作,6次被凌海市人民法院評為“先進個人”,3次受到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個人嘉獎”,2018年被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二等功,202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
人物白描:
一頭干練的短發(fā),一身威嚴的法袍,辦公桌上的卷宗總是堆得滿滿當當,她的眼中沒有大案小案的分別,她就是雖身材嬌小卻走路帶風的“拼命三娘”黃艷春。
黃艷春
“我是一名法官,怎能退縮”
2019年7月,暑熱的高溫炙烤著錦凌大地,時任凌海市法院大凌河法庭副庭長的黃艷春審理的一起山羊無端死亡案還沒有頭緒。原來,原告20只價值3萬多元的山羊因誤食百草枯噴灑過的草而死亡,但被告拿出一副能奈我何的態(tài)度,拒不承認田地用藥。此時,山羊尸體已經被掩埋,原告又不能提供其他的證據,無法形成證據鏈條。
“民事案件有可能就是找準了一個細節(jié),案件就有了突破?!秉S艷春心里憋著一股勁。她向專業(yè)獸醫(yī)反復討教,多次查詢相關資料,要想確定事實,必須做鑒定。于是,她帶著當事人、鑒定人來到埋葬山羊的山坡,迎著炎炎烈日,要把死亡十幾天的20只山羊尸體挖出來。
這時原告忍不住勸道:“黃法官,算了吧,挖出了山羊也都生蛆了,看你年紀輕輕的,別嚇著?!钡珵榱瞬槊魇聦嵳嫦啵S艷春毅然站在了最前面:“從這兒開始挖!”鐵鍬一下下鏟下去,尸體腐敗的氣味讓眾人扭頭掩面無法呼吸,但黃艷春耐心配合鑒定人采樣、收集標本……最終,死因鑒定意見讓裁判有了依據,宣判那一刻,敗訴方心服口服,當即賠錢,原告激動得熱淚盈眶。
“我是一名法官啊,怎能退縮!”黃艷春深知,人民法官要有直面問題和解決矛盾的勇氣和擔當,才能真正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你們能過個好年,我這心里才踏實”
年末歲尾是工資結算高峰時期,也是欠薪案件高發(fā)期。
在一起欠薪案件中,黃艷春沉著冷靜,抽繭剝絲連續(xù)詢問,被告回答得漏洞百出,自覺賴賬不成,最終同意調解。庭審結束后,黃艷春思忖著被告反復強調沒錢,現在雖然同意調解,但如果不馬上兌現,過了春節(jié)有可能出現變數。
于是,她當即行動,跟隨被告回家取款、以物抵債,接著馬不停蹄地陪同被告到親戚家借款,調解給付款到位時已是深夜。
當18名原告拿到工資的那一刻,有人禁不住落了淚,有人嚷著要給黃艷春買年貨,還有人想定制一面錦旗。黃艷春連連擺手:“大家的心意我領了,趕緊拿著工錢回家過年吧。你們能過個好年,我這心里才踏實?!?
從開庭審理到案款到位,用時不到兩天,這起農民工討薪案件也為黃艷春一年忙碌的工作畫上句點,而這只是她多年扎根基層默默忘我工作的一個縮影。
“青年法官要有創(chuàng)新意識,敢想敢干”
2022年8月20日,凌海市法院視頻會議室里的氣氛緊張又喜悅。大凌河法庭作為錦州兩級法院代表,在全省中級法院院長座談會上通過視頻連線就家事審判工作作經驗交流發(fā)言,匯報人正是黃艷春。
“人民法庭是家事審判的前沿主陣地,作為基層青年法官,要有創(chuàng)新意識,敢想敢干,借鑒先進的經驗和做法,以創(chuàng)新思維破解難題。”黃艷春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
針對家事糾紛矛盾根源復雜的特點,黃艷春帶領她的團隊探索創(chuàng)建了“四個清單”審判機制,即關系清單、財產清單、幫教清單、回訪清單。在清單中,注重司法人文關懷,以留守兒童、受家暴婦女、孤寡老人、建檔立卡貧困戶等特殊群體為重點,建立涉訴涉法事項回訪清單,切實做到案結事了,不留“后遺癥”。
家事糾紛的解決,不僅依賴于司法裁判的強制力,更需要多部門齊抓共管聯動化解。黃艷春帶領團隊積極與教育機構、民政、婦聯、司法所等部門聯系,主動開展訴源治理,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階段。
在她的提議下,大凌河法庭以“法官工作室”為依托,運用“網格員+調解員+法官”的網格化管理平臺,以柔性訴訟傳遞司法溫暖,有效防止了糾紛擴大化和矛盾尖銳化,為促進城市家庭和睦、維護社會和諧貢獻法庭力量。
“當法官就是要用心、用情辦好每一個案件,群眾滿意就是無上的光榮。”2022年11月,因表現突出,黃艷春被任命為凌海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面對未來,黃艷春篤定前行,步履鏗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