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wǎng)訊 近日,本溪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涉金融矛盾糾紛案件,為銀行討回欠款,受到當事人的好評。
2018年4月4日,被告張某從原告某銀行借款48萬元,至今年3月17日,被告尚欠借款本金6萬余元及利息(罰息)3000余元,原告某銀行多次向張某催要無果后,將張某訴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王欣詳細查閱案卷,認為該案基本事實清楚、法律義務關系明確,調解成功可能性較大,決定開展調解工作。通過多次電話溝通,法官將原、被告雙方約至法院,情、理、法兼施,向被告張某釋法析理,告知其不履行債務需承擔的法律后果,同時,就雙方因滯納金產(chǎn)生的爭議闡明法律依據(jù)。
最終,被告張某認識到其存在違約行為,愿意一次性還清欠款,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案件圓滿解決。
編輯:王懷實
校對:劉清
責編:馮羽竹
審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