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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金友:以筆鑄魂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駐遼陽記者 馮羽竹 | 發(fā)布時間: 2023-09-11 10:26

  盧金友,曾先后榮立三等功8次、二等功1次,3次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檢察宣傳先進個人”。

盧金友

  2009年,遼陽市人民檢察院宣教科科長盧金友從軍隊轉業(yè)到遼陽市檢察院政治部工作。從檢14年來,他以精心鑄精品,累計在中央、省級媒體發(fā)表新聞、文學和攝影作品3000余篇,百余篇作品獲國家、省、市獎項。

  作為一名“筆桿子”,盧金友在服務檢察大局中筆耕不輟,他挖好、用足檢察富礦,為檢察事業(yè)發(fā)展盡情鼓與呼。

  勤學苦練強本領

  從到遼陽市檢察院政治部宣傳科報到,盧金友就與檢察宣傳工作結下不解之緣。

  那時候,遼陽市檢察機關的新聞稿件在市級以上報刊發(fā)表數量屈指可數。“當兵的人有一種敢啃‘硬骨頭’的精神?!?

  為改變現(xiàn)狀適應檢察機關新聞宣傳工作需要,盧金友學習法律知識、新聞宣傳理論,認真分析國家級、省級報刊的用稿特點,還把自己喜歡的新聞稿件裁剪下來,分門別類地做成簡報用來研讀。

  “剛開始只能模仿著寫。”回想起自己剛放下槍桿子就握起筆桿子的歲月,盧金友笑著說:“那時候就只能寫‘豆腐塊’,現(xiàn)在我都寫幾千字的人物通訊了,報刊上發(fā)表稿件也不再是難事了?!?

  一直以來,盧金友始終對檢察宣傳工作有著滿腔熱忱,會場、活動現(xiàn)場、田間地頭,只要有檢察官辦案的地方,就有他背著相機、拿著本子記錄的身影,他撰寫的百余篇作品獲國家、省、市獎項。

  挖掘案件背后的故事

  作為一名“宣傳員”,盧金友充分發(fā)揮檢察新聞宣傳服務、影響、引領作用,及時報道工作亮點和特色,不斷增強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的認知、理解和支持。

  2019年5月,公訴部門發(fā)送的一條不足300字案件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信息內容是在辦理一起特大販賣毒品案抗訴案件中,辦案檢察官察微析疑對販賣毒品數量和遺漏的犯罪事實進行追訴,以量刑畸輕為由啟動再審,最終4名被告人被加刑。坐在電腦前,盧金友反復琢磨著每一個字,內心澎湃:“好好挖掘背后的故事,我一定能寫出一篇好文章?!?

  這是一起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的典型案例,憑著自己對新聞的敏感,他及時與辦案檢察官溝通交流,挖掘、篩選出素材,立即開始寫稿。晚上在家寫稿時突然牙痛得厲害,他用網上“偏方”含生姜鎮(zhèn)痛后堅持寫稿。凌晨兩點多完成初稿。次日又反復征求意見修改。最終,《檢察日報》一版以“遼寧檢察機關抗訴一起特大販賣毒品案 四名被告人被加刑”為題予以刊發(fā),此案例被最高檢評為精品案例。

  傳播檢察“好聲音”

  如今正值新媒體興起之時,是新機遇也是新挑戰(zhàn)。盧金友始終孜孜不倦地學習,運用新媒體強化宣傳工作,由過去的傳統(tǒng)媒體模式,轉變成擁有報紙、雜志、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多種載體的全媒體形態(tài)的“檢察媒體方陣”,他利用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等網絡平臺全方位、多層次傳遞檢察資訊,在第一時間推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信息和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零距離”地實現(xiàn)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與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的監(jiān)督權,真正搭建起社情民意的收集平臺,拉近檢察機關與群眾的距離,及時傳遞檢察“好聲音”、釋放法律監(jiān)督正能量,創(chuàng)造了單月沖擊全國檢察機關分州市微信公眾號排行榜第三名、檢察微信地方排行榜(總榜)第四名的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