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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槍仿成真槍 流水作業(yè)真夠“刑”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孟令昊 首席記者 劉妍 | 發(fā)布時間: 2023-09-13 11:22

  歷時4個月,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成功偵破一起特大網絡非法販賣槍支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搗毀窩點6處,繳獲疑似槍支453支、零部件500余個,經鑒定,符合槍支標準的共計91支。

  記者了解到,該案通過全國“刑偵信息專業(yè)應用系統(tǒng)”累計發(fā)送涉槍協(xié)查47條,并成功申報部督案件。

收繳的仿真槍

收繳的仿真槍

  案例 

  群眾報案:“太像真槍了”

  今年2月,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豎井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電話稱,自己在網上購買的仿真槍在收貨后感覺跟真槍太像了。在民警的要求下,其將一支M24仿真氣槍送到了公安機關,經檢驗鑒定,該氣槍具備槍支功能,賣家存在非法販賣槍支重大嫌疑。

  線索一經上報,引起省公安廳、本溪市公安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專案組經過兩周的深入偵查,基本摸清了該販槍團伙的組織架構、成員分工、制販手段,掌握了犯罪團伙打著售賣玩具槍、仿真槍的旗號,以購物網站店鋪為掩護,通過QQ、微信等社交網絡平臺進行網上交易的違法犯罪線索,為案件的成功偵破打開了突破口。

  警力分赴各地收獲戰(zhàn)果

  由于該案涉及地眾多,且犯罪嫌疑人網絡虛擬身份變換靈活極具隱蔽性,無法準確把握抓捕時機,給案件偵破帶來很大困難。為確保一擊必成,3月28日,專案組派出16名偵查員前往廣東、湖南、廣西開展前期偵查。經過10余日的實地摸排,掌握了嫌疑人的行蹤軌跡和制販槍支窩點。經請示上級部門同意后,專案組抽調36名警力分赴各地,成功抓獲嫌疑人9名,搗毀制槍窩點4處,當場收繳各類疑似槍支123支、零部件500余個。歷經數月鏖戰(zhàn)、全力攻堅,專案組于4月21日、6月3日、6月10日,前往廣東、四川、山東等地,將該販槍團伙的5名上線人員全部抓獲歸案,成功搗毀販槍窩點2處,當場收繳各類疑似槍支330支。

  記者采訪得知,民警在抓捕一名嫌疑人的過程中,因當地樓房造型復雜,難以找到嫌疑人,民警們堅持排查,通過多次與群眾交流發(fā)現端倪,最終,在一個隱蔽的樓層將嫌疑人抓獲。經查,該團伙通過在香港、澳門等地購買仿真槍支零件,經過改裝做成具有較大殺傷力的非法槍支進行販賣,已經形成了一條多地采購、自行改裝、多層銷售、物流發(fā)貨、買家組裝的完整利益鏈條。

  他起初只是名“發(fā)燒友”

  在訊問的過程中,嫌疑人宋某表示,他是一名槍械“發(fā)燒友”,發(fā)現大威力仿真槍有著巨大的市場空間,賣一把能賺好幾千元。在利益的驅使下,嫌疑人宋某抱著僥幸心理,認為通過網絡販賣,加上還是氣槍,輕易不會被公安機關發(fā)現,便開始招攬朋友,經過多次上貨、改裝、販賣的嘗試,成員逐漸增多,最后形成了一個分工明確的5人團伙,并成為上線人員,該團伙成員固定后,便開始流水線作業(yè),買家中,甚至有一些還是未成年人,行為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

  跟進:批評“小買家”家長

  專案組在調查中發(fā)現,大部分買家法律意識淡薄,有一名12歲的買家,在家中單獨有一間房,滿墻陳列刀槍劍戟、斧鉞鉤叉,僅仿真槍就有十多把,家長對此沒當回事,認為是孩子個人愛好。

  民警在對其家長進行嚴厲批評教育、法律宣傳后,將所有管制刀具、仿真槍支進行收繳處理。

  釋法:如何認定是槍支

  《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一)凡是制式槍支、彈藥,無論是否能夠完成擊發(fā)動作,一律認定為槍支、彈藥。(二)凡是能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一律認定為槍支。對能夠裝填制式彈藥,但因缺少個別零件或銹蝕不能完成擊發(fā),經加裝相關零件或除銹后能夠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一律認定為槍支。(三)對不能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當所發(fā)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