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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家 被告心里暖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喬玨 駐本溪記者 劉妍 | 發(fā)布時間: 2024-04-19 09:51

  “法官大老遠地跑到我家來開庭,雖然我是被告,但是我心里很溫暖!”在此之前,欠薪2萬余元的于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會享受到這樣的待遇。

  58歲的于某是本溪市南芬區(qū)人民法院下馬塘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農(nóng)民工欠薪案中的被告,農(nóng)民工趙某向其索要10余年的工資未果,生活艱難,無奈將于某訴至法院。

  法庭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多方打聽尋找,最終得知被告于某在丹東市某村居住,但其患有腦梗,行走不便,且不能長時間離開家,無法到法庭應訴。辦案法官商勝楠考慮到原告的生活處境和被告的身體狀況,決定將法庭搬到被告家中。

  被告家住鳳城市賽馬鎮(zhèn)由家村三組,距離法庭100多公里。4月12日,法庭工作人員背著國徽、提著電腦,同原告一起驅車來到被告家中。將寫有“下馬塘人民法庭巡回審判庭”的藍色襯布掛好,再將國徽端正地擺放在襯布中央,法庭工作人員與原、被告圍坐一圈,在被告家的客廳里開起了庭。

  庭審中,在充分了解情況后,商勝楠希望通過調解達成雙方和解。此后商勝楠向雙方深入分析了案件各個細節(jié),宣傳公正與善意,原、被告最終握手言和,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當天,在被告家的餐桌上,二人當場簽署了調解協(xié)議,結束了這起持續(xù)10多年的爭端。

  臨走時,被告起身揮手告別,“法官真是認真負責,態(tài)度也特別好,我心里得勁!”

  采訪中,商勝楠說:“近些年來,涉農(nóng)民工工資案件屢見不鮮,許多農(nóng)民工由于工資無法按時發(fā)放,陷入生活困境,我們法庭每每遇到此類案件,都格外重視。到被告家中開庭,不僅是回應對農(nóng)民工欠薪問題的關切,也能夠彰顯法治的溫暖與人性的關懷?!?

在被告家客廳里開庭

在被告家客廳里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