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年近七旬的張大爺是沈陽市某廠的法定代表人。2007年,張大爺承包了被告的一項工程,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被告以資金緊張為由,寫了一張欠付5000元工程款的欠條。此后,被告拒接電話,好像人間蒸發(fā)了一般“消失”得無影無蹤。
自此,張大爺開啟了長達17年追討欠款的艱辛歷程。
17年的追討生涯令其身心疲憊,苦不堪言。抱著試試看的態(tài)度,今年4月,他到沈陽市鐵西區(qū)人民法院立案。
群眾“小案”無小事,看似標的額小、案情簡單卻關(guān)乎民生。該糾紛分到該院訴調(diào)對接中心后,立案庭庭長孫宗杰指導調(diào)解員張曉濱第一時間仔細閱卷,認真分析案情。幾經(jīng)周折,張曉濱終于聯(lián)系上了被告,起初被告并不配合,幾度欲掛斷電話,但她始終不放棄,幾次“讓我再多說一句……”漸漸打開了溝通的大門。趁被告心理松動之際,張曉濱進一步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反復細致地做被告思想工作。終于,經(jīng)過不斷的努力,被告同意將拖欠長達17年的欠款償還。
日前,5000元轉(zhuǎn)到了張大爺?shù)馁~戶。短短10天解決了17年的煩惱,司法為民跑出了“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