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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庭審優(yōu)質化”品牌為司法改革貢獻“鞍山經驗”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黃繪如 本報記者 馬琳 | 發(fā)布時間: 2024-12-26 10:44

  亮點盤點

  ●訴答文書規(guī)范化:起訴狀與答辯狀書寫格式模板。

  模板案由已拓展至33個,應用案件達4萬余件,全市律所適用率90%,一審平均審理時長同比縮短30%。

  ●書狀先行:賦予審前程序獨立解紛功能。

  今年基層法院適用書狀先行案件占已結民事案件的37%,平均庭前準備20天,調解、撤訴比率達60%。

  ●“爭點整理前置”:使庭審能夠集中審理。

  今年兩級法院民事案件庭審時長同比縮短50%以上,平均庭審40—60分鐘,一次庭審完畢率超95%,極大提高了庭審效率和質量。

  聲音

  鞍山法院的庭審優(yōu)質化實踐,是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符合司法規(guī)律的新型庭審道路的積極嘗試。這一舉措踐行了“如我在訴”理念,是履行“定分止爭”職能的創(chuàng)新之舉,對提升審判質效、增強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也為其他法院提供了有益借鑒。

  ——鞍山中院黨組書記、院長 陳林

鞍山中院召開庭審優(yōu)質化案例展示會

庭審優(yōu)質化案例展示會現場

  在法治建設的進程中,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全力打造庭審優(yōu)質化司法品牌,成為全省法院五大品牌之一,為司法改革貢獻了獨特的“鞍山經驗”。

  12月19日,在2024年度遼寧法院品牌建設驗收評估會上,作為品牌推薦人,并在該品牌建設過程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的引領人,鞍山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林深刻詮釋了庭審優(yōu)質化的內涵與價值。

  “傳統(tǒng)庭審模式存在諸多弊端,如當事人訴答意見缺乏規(guī)范、庭審焦點不明確、心證公開不足等,導致案件審理效率低下,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nbsp;陳林深刻認識到,要想解決這些問題,鞍山法院必須開啟庭審優(yōu)質化改革之旅。

  2022年9月起,鞍山法院聯合市律協(xié)推行訴答文書規(guī)范化,這是打造庭審優(yōu)質化品牌的關鍵一步。設計的起訴狀與答辯狀書寫格式模板,讓當事人訴答更具針對性。這一舉措使案件在庭前就能有效限縮爭議焦點,如同為庭審裝上精準“導航儀”。

  在訴答文書規(guī)范化基礎上,“書狀先行”策略賦予審前程序獨立解紛功能,法官下達“法院指令”“書證提出命令”等令狀,引導當事人庭前書面交換證據、發(fā)表質證意見并適當公開心證。許多案件在庭前得以化解或當事人主動履行裁判結果。像臺安縣人民法院審理的14件涉農系列案件,通過書狀先行,當事人庭前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即時履行,避免了糾紛惡化。

  為解決庭審范圍和時長問題,鞍山法院建立“爭點整理前置”機制。要求法官在爭點確定前不開庭、不全面審查證據,必須形成“爭點整理報告”,這使庭審能夠集中審理。庭審中,鞍山法院注重行使釋明權和公開心證,開展對話式庭審。引導當事人互相發(fā)問,讓其準確明晰表達訴辯主張,增強參與感。

  為保障庭審優(yōu)質化持續(xù)推進,鞍山法院夯實機制保障體系,搭建人才培育“實戰(zhàn)臺”。出臺修訂系列配套制度,納入績效考核,建立“賽馬”機制,開展800余場庭審觀摩,做到“周周有觀摩,月月有點評”,定期通報優(yōu)秀庭審、分享典型案例。還與高校合作開設專題培訓班,組織講座、研討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輔導,為改革提供理論與實踐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