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wǎng)訊?3月24日,海城市牛莊鎮(zhèn)向陽村某地塊附近,一村民正在自家地邊來回走動,顯得有些氣憤和不安。海城市司法局牛莊司法所工作人員上前詢問,原來這名村民姓吳,近期準備修整自家承包地,為下步的春播做好準備。當他一早來到自家承包地里后,看到鄰地計某家的土地已修整完畢,但對方修整地時,在雙方土地邊界處挖了一個深0.5米的深溝,侵害了屬于自家承包地一邊的0.3米土地。
司法所工作人員看到,兩家邊界處深溝有近300米長,靠近吳某家的一邊,被挖地方有明顯種植玉米壟的痕跡,基本可以認定,計某在修整自家土地時侵害了吳某的土地。于是通過村委會找到計某,由鎮(zhèn)村兩級進行現(xiàn)場解決。
司法所工作人員向計某說理:挖排水溝并沒有錯,但只能在自家地里挖,經(jīng)村委會認定,挖排水溝已侵害了吳某家的土地,挖溝前計某也沒有與吳進行溝通協(xié)商,征得同意,侵害別人利益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不及時整改,停止侵害行為,造成后果的,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當恢復原狀,求得對方諒解。但計某有些不情愿,說道:自己雇的大型挖掘機,機械干活不能像人一樣可丁可卯,一點不侵害對方邊界,家里雇機械已花費2000余元,恢復原狀,又得多花錢。
司法所只好告訴計某,如果說不通,只能讓吳某進行報案,到那時計某可要承擔相關責任,面臨的不僅是罰款,更要承擔行政拘留的法律責任。計某最后同意一周內(nèi)給予恢復原狀。一起因修整土地引起的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編輯:沙興淼
校對:劉清
責編:梁健
審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