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丹東市司法局為確保行政決策的質量和效率,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以強化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為抓手,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實現(xiàn)全面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設進程。
從2021年至今,丹東市司法局立法科共審查各類行政決策277件,其中常務會議議題48件、政府合同類26件、規(guī)范性文件類32件、法律事務類31件,其他決策類事務140件。通過合法性審查,有效提高了行政部門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丹東市司法局擴大審查范圍,在法律規(guī)定只對規(guī)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以及以市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查的基礎上,將市政府常務會議所有議題全部納入合法性審查的范圍,擴大合法性審查的范圍,提高行政決策的質量。
丹東市司法局還對相關工作進行分類規(guī)范審查。將全部行政決策分成六類,即規(guī)范性文件類、重大行政決策類、合同類、規(guī)劃類、實施方案類、論證事項類,并有針對性地設定審查標準,提高了審查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