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全面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法》,規(guī)范法律援助辦案程序,日前,省法律援助中心組織全省14個市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對2020—2022年已經(jīng)結案的法律援助案件開展兩次評估,評估的案件總數(shù)不少于全部案件數(shù)的50%。
在評估過程中,各市務實高效查找法律援助案卷中存在的問題,沈陽市組織62名具有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經(jīng)歷和10年以上相關領域法律實務經(jīng)驗的資深律師作為評估專家,以獨立身份參加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并修訂印發(fā)了新版《沈陽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同行評估實施辦法(試行)》,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同行評估制度。大連市法律援助中心開展常態(tài)化案件質量評估工作,定期向辦案機關和受援人了解辦案情況,聽取反饋的意見或建議,確保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實處。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組織評估小組,采取一案一卷、互評互查的方式,嚴格對照標準,逐項進行評估。本溪市成立了市、縣(區(qū))評估工作小組,采取自查及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2020—2022年歸檔的法律援助案件卷宗進行全面評估。遼陽市成立了以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領導為副組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律師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負責人及各縣(市)區(qū)司法局分管局領導為成員的遼陽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工作領導小組,選取責任心強、業(yè)務精干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公職律師組成評估小組,確保案件評估工作評出水平、評出質量、評出效果。